密度衡量给定体积的物质中的质量量或给定空间中的材料量。在给定温度下,物质的密度是恒定的,因为增加样品的质量将按比例增加体积。密度是通过将物质的质量除以体积(密度=质量/体积)来计算的。如果已知物质的密度,则确定样品的质量将可以计算体积。
确定物质的密度。有许多参考资料可提供不同化合物的密度。常用参考文献包括默克索引和crc化学与物理手册。
用天平确定物质的质量。可以使用三光束天平或电子天平。一种测量质量的方法是用天平上的样品容器将天平置零。然后将样品添加到容器中并测量容器和样品的质量。可替代地,可以通过测量容器的质量然后测量具有物质的容器的质量来确定质量。从物质和容器的质量中减去容器的质量,即可计算出物质的质量(物质的质量=容器的质量和物质–容器的质量)。
用物质的质量除以密度(体积=质量/密度)来计算物质的体积。确保在计算过程中单位保持恒定。注意度量单位,以确保获得适当的结果。例如,如果密度以千克/ l为单位给出,质量以g为单位进行测量,则将g转换为kg以产生以l为单位的体积。